党校

作者:万月来源:人事干部处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208

党校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培训党政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负责以党校为阵地,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制定党校各项规章制度、各类培训班培训方案与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

3.负责分级分类地开展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轮训班、专题研讨班、网络培训班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及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党校教员对党课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等进行研讨。

5.负责各类培训的学员管理与考核,做好培训班材料的归档工作。

6.负责密切党校与各党总支的联系与合作,认真做好学员的推荐、管理和考核评优工作。

7.负责指导各党总支开展新生入党启蒙教育、毕业生党员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日常教育。

8.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