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

作者:万月来源:人事干部处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259

党委组织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党的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要求,全面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和党的组织工作。拟定学校党建和组织工作计划,经学校党委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召开的有关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决议。

3.督促检查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学校党委的决议和实施学校组织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并适时进行总结、交流。

4.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做好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

5.督促和指导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和监督各基层党组织日常建设和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好各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

6.坚持和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加强党建工作研究,探索民办高校党建规律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新途径、新方法。

7.负责对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表彰工作。

9.负责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指导基层组织按照规范发展党员。

10.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组织党员学习,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养。

11.负责学校党校日常工作,开展党员、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相关培训。

12.负责党内统计、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和日常维护。

13.负责全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14.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5.负责组织工作材料归档及党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

16.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7.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